《“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
济南市民吕某(右一)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 青岛早报 图
法制网北京11月24日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17批共5件指导性案例,包括4件行政案例和1件知识产权案例,供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入选其中。
据了解,吕晓峰、张瑞峥夫妇为刚出生的女儿取名“北雁云依”,办理户口登记时,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以孩子姓氏必须随父姓或母姓为由,不予上户口。为此,吕晓峰夫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确认被告燕山派出所拒绝以“北雁云依”为姓名办理户口登记的行为违法。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