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妻子闹离婚杀了大姨子 手段极残忍
昨日,赣州法院发布消息,曾引发信丰县广为关注的男子张建平故意杀人,并肢解尸体进行煎煮后抛尸案,近日已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杀人、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建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宣判后,被告人张建平不服一审判决,表示要上诉。
和妻子闹离婚杀了大姨子 手段极残忍
赣州市中院审理查明,2015年11月18日晚9时许,张建平因想寻找其妻子说明离婚事宜,携带铁棍窜至信丰县嘉定镇花园路妻子的姐姐李某家中。
据介绍,张建平是用锡纸开锁的方式进入“大姨子”李某家中寻找妻子未果。当晚10时许,李某回家发现张建平,便质问他来的目的。张建平要她告知妻子的去向。
尽管李某要张建平到坪石乡去找妻子,但张并没有离去的意思,而是认为李某故意隐瞒妻子的去向,并和李某吵了起来。
争吵中,张建平持铁棍击打李某的头部,两人争抢铁棍拉扯至卫生间,张建平将李某推倒在卫生间地面上,用手掐李某的脖子,直至其死亡。之后,张建平从厨房拿来一把西瓜刀在卫生间将李某的尸体肢解,并将李某脖子上的一条金项链拿走。接着,用李某家中的高压锅、电饭煲、不锈钢盆子对尸块进行煎煮,后将尸块分别装在一大一小两包蛇皮袋里,骑摩托车将一包尸块抛弃在一草丛中。
案发后,警方迅速进行侦查,并确定嫌疑人张建平有重大作案嫌疑。2015年11月23日中午,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接到群众举报,于当日下午将正在一网络会所上网的嫌疑人张建平抓获。随后,张建平被移交至信丰警方。
一审被判处死刑不服要上诉
日前,被告人张建平故意杀人、盗窃一案已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建平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551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张建平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张建平杀人后分尸、煎尸、抛尸,手段极其残忍,主观恶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建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建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宣判后,被告人张建平不服一审判决,表示要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