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求助网上婚介
一男子轻信网上非法涉外婚介被骗2万多元
近年来,不知怎的只要花钱就能娶个外国媳妇的传言,一些人也打起了这方面的歪主意并做起了“生意”。日前,35岁的重庆男子唐某将一婚介告上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原因就是花钱想娶个外国新娘,不想花费了2万多元才发现被骗了。
结婚心切
男子求助网上婚介
唐某家住重庆市忠县,已经35岁的他还没有娶到媳妇。2015年3月的一天,他在网上看到某涉外“婚姻俱乐部”的网页后,就打电话联系,认识了婚介负责人左某。当月23日,结婚心切的唐某来到南宁,在西乡塘区客运站旁一假日酒店见到了左某。左某向唐某介绍了相亲活动的相关细节和相亲费用,并承诺只要唐某缴纳服务费3万元、女方礼金人民币2万-5万元后,唐某就可以和相中的对象结婚。
同年3月26日,唐某就在该俱乐部交了3000元定金。次日,唐某在左某的引领下,到某国首都相亲。整个相亲过程中的费用,包括茶水、路费、见面礼金都是唐某支付。唐某感觉不对,后来经过和某女孩及左某商定,唐某与该女孩的婚姻协定成立。左某要求唐某支付女方礼金人民币2万元,前提是,唐某与该女子在该国的全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
国外相亲
价格生变要求退款
虽然到国外相亲出了不少钱,但想到可以找到不错的女孩结婚,唐某心里也认了。之后唐某与左某商议签订合同,约定交给左某婚姻介绍服务费共3万元办理手续。然而过了一个星期,外国女孩改变主意,要收取礼金人民币5.5万元。
左某又带唐某前往该女子的养母处,结果礼金增至10万-15万元人民币。此时,唐某感觉自己上当受骗,后来又得知左某是无证经营涉外婚介,整个过程左某有合伙骗人的嫌疑。于是,唐某于当年4月17日由外国回到南宁,并多次要求左某退款,但都被左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唐某到国外相亲无果,还花了2万多元。在认定左某不具有从事涉外婚姻介绍的资质后,唐某将左某告到法院,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服务费用24492.7元(包含6000万元外国币、定金3000元人民币、人民币4000元,换算为人民币共计24492.7元);赔偿经济损失6325.8元(前往外国相亲产生的车费、住宿费、就餐费用)。
法院判决
被告退还所收服务费
据介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的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唐某是看到被告左某关于从事外国新娘介绍的宣传网页,与被告左某取得联系。被告以涉外婚姻俱乐部之名义与原告签订《婚姻介绍服务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自成立起即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判令被告应将其向原告收取的外国币及7000元人民币返还原告,驳回原告唐某其他的诉讼请求。(徐哲 刘水华 杨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