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到甜头的老金也尝到了苦头,被判开设赌场罪
自从做上网上“百|家|乐”的一级代理后,身为电脑盲的50来岁老金尝到了甜头。老金利用境外“百|家|乐”网络赌博,为赌徒提供账号密码,通过银行转账输出赌资。
前两天,在慈溪法院,尝到甜头的老金也尝到了苦头,被判开设赌场罪。
2014年上半年,周巷镇的老金接触到一种叫“网络赌博”的新玩意,当即嗅到里面隐含的“商机”。之后,他通过认识的人做了某境外“百|家|乐”的一级代理。
在宾馆租好房间,利用里面的台式电脑,大本营就算搞定了。
老金本身只有小学文化,年纪也不小,对电脑一窍不通。于是,他找来信得过的朋友徐某、施某,还有自己的外甥女赵某帮忙。
从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间,老金从上家获取网络“百|家|乐”赌博代理账号及密码后,由徐某、施某帮其割盘、充码、发盘、结算,赵某帮其汇款、结算赌资,在周巷及余姚小曹娥等地接受他人赌博投注。其间,累计接受投注额达1000余万元。
慈溪法院认为,金某、徐某、施某、赵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其中起主要作用的主犯金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通讯员 魏溪 陈艳艳 记者 朱琳
(来源: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