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铁领手持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尹铁领手持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
当年砸伤潘文霞的扳手。
2014年9月12日,河北省保定市南市区一处民宅传出打斗的声响。田文义与田文歌(化名)是亲兄妹,这天两家却因争夺房产大打出手。冲突中,田文歌的丈夫尹铁领持扳手打伤了田文义的妻子潘文霞。潘文霞为陷害尹铁领,伙同保定市法医医院工作人员张小飞、郑立强,和保定市农业大学医院医生杜立涛,在原有的伤口旁,又伪造了一道长5.5厘米的伤口,两道伤口合计长11.5厘米,构成轻伤二级,尹铁领因此被拘留4个多月。目前,尹铁领向莲池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得到受理。
为房产亲兄妹大打出手
尹铁领回忆,2014年9月12日晚,田文义、潘文霞带着儿子田康来到他家。当时,他正忙着修理自行车,妻子田文歌在做饭。三人进屋后毫不寒暄,直接要求他带着一家人从屋里滚出去。他没理会,仍继续修车。潘文霞随即将他修车的工具箱踢到一边,还踢倒了一旁的自行车,工具散落一地。紧接着,田文义和潘文霞将他按在地上开始殴打。
情急之下,尹铁领从地上捡起一个修车的扳手,长约20厘米,开始胡乱挥舞,不想打到了潘文霞的头。两人上前抢夺他手中的扳手,尹铁领才得以逃脱。他一路跑出门外,想趁机报警。田文义、潘文霞却未就此善罢甘休,守在门外的田康也加入了打人队伍。尹铁领跑出去不足50米,就又被三人按在地上殴打。
最终,在附近邻居的劝阻下,尹铁领躲到了住在附近的弟弟家,并报了警。尹铁领的弟弟说,亏得当时及时上锁,不然田文义一定会破门而入。在警察到来前,几人一直在门外叫骂,打踹自己的门。
警察赶到后,事态方才平息。受伤的潘文霞在亲戚的陪同下,来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东院)急诊室治疗。据亲戚回忆,当时,潘文霞额头上的伤长五六厘米。潘文霞和医生商量,想把伤口弄大,“她就是想把事情闹大。”医生拒绝了潘文霞的要求,潘文霞连伤口都没处理就离开了医院。
同样受伤的尹铁领却没有立刻到医院,而是被民警带到了杨庄派出所做笔录,次日中午才回家。尹铁领说,他都没想让田文义家对自己的伤负责,“亲戚间打架哪好意思对外人说,原想就这么算了。”
田文歌说,哥哥家之所以来闹事,是想霸占她家的房产。2003年,他们夫妇在多次申请后获得了一块宅基地,却因贫穷,无力在空地上建房。哥哥田文义于是提出,想同她交换宅基地,将自家有房的宅基地换给他们夫妇。他们当然同意,并给了田文义家5.5万元作为补偿。2014年,田文义却突然反悔,认为田文歌是嫁出去的女儿,不该再在村里有宅基地,因此想要回他们的房,两家因此发生矛盾。
鉴定11.5厘米轻伤二级
在一份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南市区分局出具的《信访事项办理双向责任书》中,田文义称,自己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宅基地的使用权被变更到了田文歌名下。经南市区公安分局调查,田文义的说法并不属实。
然而,尹铁领却在2014年10月30日接到杨庄派出所民警通知称,潘文霞的伤情鉴定报告显示,潘文霞的头部有长11.5厘米的伤口,构成轻伤二级。警方以故意伤害罪将尹铁领拘留。11月7日,经检察院批准,尹铁领被正式逮捕。
尹铁领说,当时鉴定报告上写的是,“11.5厘米锐器伤”,自己用的扳手是钝器,这点不符合。另外,扳手的头才几厘米长,根本无法造成长11.5厘米的伤口。在看守所拘留期间,尹铁领一直没认罪。
2015年2月27日,尹铁领的父亲突发脑梗去世。为回家奔丧,尹铁领申请取保候审走出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尹铁领一共待了121天。
同年3月30日,莲池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在南市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里,检察院认为,2014年9月12日晚上8点,田文义、潘文霞在保定市南市区太阳东街村69号家中,因宅基地纠纷发生口角并打斗。尹铁领手持铁质扳手将潘文霞头部击伤,造成头皮裂创,伤口累计达11.5厘米,构成轻伤二级。尹铁领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尹铁领还是没有认罪。尹铁领说,法官曾召集他和田文义协商解决民事赔偿的部分,田文义多次抬高“价码”,“从一万多涨到十万多,我家里实在拿不出”,协商只能以失败告终。
2015年5月25日,在法官和尹铁领的交流过程中,法官告诉尹铁领,按照当时的证据,尹铁领被判有罪无疑。这让尹铁领感到很绝望,“在法院五楼的办公室,我跳了三次没跳成。最接近窗口的一次,我被法院工作人员在窗边抓住了脚脖子”。
伙同医生法医伪造伤口
就在尹铁领家想借取保候审的时间为案子奔走时,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却撤诉了。
莲池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份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在法院审案期间,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建议延期审理两次,并于9月9日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决定撤回起诉。9月10日,法院裁定准许检察院撤回。
南市区人民检察院11月26日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具体解释了撤诉的缘由:潘文霞被打伤后,于当天晚上8点20分,在儿子田康和其他亲属的陪同下,来到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治疗。经急救医生检查,潘文霞头部有一道长五六厘米的伤口,潘文霞未进一步处理伤口就离开了医院。
该不起诉决定书同时称,潘文霞、田康为追究尹铁领的刑事责任,想制造达到轻伤标准的假伤口。他们通过联系亲戚李明、保定市法医医院工作人员张小飞、郑立强,联系到保定市农业大学医院医生杜立涛。杜立涛用手术刀在潘文霞的头部原有的伤口旁伪造了一道长5.5厘米的伤口,两道伤口长度合计达到11.5厘米。保定市法医鉴定中心根据《人体损失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潘文霞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
南市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涉案人员潘文霞、田康、李明等所有6名人员已全部到案。案件还在南市区人民检察院调查,近期将移交给莲池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暂不方便透露。
对此,田文义则表示,自己对妻子涉嫌犯罪的行为并不知情。
尹铁领在检察院撤诉后,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尹铁领认为,法院应做出无罪判决,而非以检察院撤诉的形式草草结案。然而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尹铁领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2016年1月14日,尹铁领向莲池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国家赔偿,并得到受理。目前,国家赔偿的具体金额仍在审核中。
尹铁领说,他申请了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款。除被拘留期间产生的2万多元误工费外,其他大都是精神损害赔偿。受尹铁领被冤的影响,尹铁领的父亲突发脑梗去世,尹铁领的女儿正值“高考年”,高考成绩明显低于平时水平。此外,尹铁领及家人为洗雪冤情四处奔波,也产生了一定费用,耗费了大量精力。因此,尹铁领认为自己申请50多万元的国家赔偿是合理的。他希望法院能早日支持自己的申请。
■律师观点
法医涉嫌伪证罪
北京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健说,法医作为伤情鉴定部门的公职人员,协助潘文霞制作假“伤情”,涉嫌作伪证。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两名法医的身份恰恰属于鉴定人的范畴。
姜健认为,像潘文霞这种故意伪造自身伤口,想要陷害他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诬告陷害罪。依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文/图京华时报记者韩林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