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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年轻男子从脖子上抢走黄金首饰

时间:2015-10-12 10:03:53   来源:悠悠笑话网    浏览: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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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网讯 (记者杨之辉)“如果你敢抢、能抢,胆子大,就来抢劫公司入伙,每月工资一万三。”今年6、7月,昆明市呈贡区斗南附近的一些偏僻道路上接连发生多起抢夺金项链案件。而令人哭笑不得的是,该抢劫团伙还想扩大业务,给参与人员开13000块的月薪,招兵买马成立“抢劫公司”。日前,昆明呈贡警方在“利剑行动”中破获系列案件。
  据警方介绍,今年六、七月份,呈贡警方接到多起报警。受害的都是单身妇女,行经斗南村小巷时,被一名年轻男子从脖子上抢走黄金首饰。这些被抢走的首饰价值少则千余元,多则四五千元。例如受害者李某,被抢走2条金项链,价值5000余元。
  城市监控视频记录下了部分抢匪作案的过程。警方专案组分析案情,发现一些共同特征:抢劫、抢夺案件都发生在午饭前和晚饭前,受害者都是女性,都是买菜或回家途中被抢,作案的都是一个年轻男子。专案组决定并案侦查,并派警力在斗南村蹲点守候。
  9月11日凌晨0时许,蹲守民警、协警发现,一名男子在斗南花市西门附近一巷子内活动,形迹可疑。民警便上前盘查该男子,发现此人相貌与监控视频中一嫌疑人极其相似。期间,这名男子试图逃跑,被民警围堵抓获。
  这名男子就是张某,今年25岁,重庆垫江人。张某供述,他与同伙蒋某(25岁,重庆垫江县人)、普某(19岁,云南禄丰人)一起,在斗南花市附近抢劫过往行人财物。之后,呈贡警方在官渡区福兴路一按摩店里抓获蒋某,在安宁市一网吧抓获普某。
  警方查明,3人团伙中两人有前科,张某曾有抢劫犯罪记录,蒋某曾犯故意伤害罪。他们在实施抢劫、抢夺时分工合作,抢劫得逞后,张某负责用电动车把实施抢夺的人快速运走,以免被抓住;另外两个人一个望风,一个实施抢夺,偶尔互换角色。每次抢夺得逞后,他们都会迅速把黄金首饰卖掉,每周分一次账。今年六七月份,每3-4天他们就要外出作案一次。
  目前,该团伙成员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来源:云南网)


标签:黄金首饰 监控视频 抢劫团伙 电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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