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妇脚踏两只船 以结婚之名诈骗仨老汉十
近日,滕州市公安局通过多方查证,将以结婚为由先后诈骗李某、赵某、孙某等三老汉10万余元的67岁老妪侯某抓获。
李老汉今年61岁,老伴去世后一直单身一人生活。2011年2月,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67岁的农家妇女侯某并住在了一起。当李老汉提出结婚时,侯某便以家中有房产等借口百般推脱。二人生活一段时间后,侯某以给去世的丈夫治病欠邻居钱为由向李老汉索要4000元钱还债。2011年9月侯某又以购买电动三轮车为由从李老汉手中拿走1000元现金。这期间侯某很少在李老汉家中居住,李老汉对此十分不满,经多方打听侯某还多次与赵老汉住在了一起,李老汉对此更是气愤不已,当侯某于2011年10月份以做草苫为由向李老汉借钱时,李老汉回绝了侯某,侯某从此与李老汉不再往来,李老汉才意识到被骗了。
和李老汉一样被骗的还有68岁的赵老汉,赵老汉是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的侯某,二人认识后侯某便住进了赵老汉的家中,并向赵老汉要5000元钱买电动三轮车。其中3000余元用于购买电动三轮车,剩余1000余元留下自用。后又以给去世的丈夫治病欠邻居钱为由向赵老汉索要4000元钱还债。2011年11月份,侯某又以做草苫生意为由分三次向赵老汉索要现金39000元。在随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侯某又以家中房屋拆迁需要交新房订房款、母亲去世需要发丧钱、外甥女出嫁需要喜礼钱和被狗咬伤需要治病钱的理由拿走赵老汉3万余元。这期间,侯某也经常不在赵老汉家居住。
另一位被骗者是现年61岁的孙老汉,孙老汉是在2014年3月8日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的侯某,二人共同生活后,侯某同样以偿还邻居旧款、做草苫生意为由拿走孙老汉3万余元。2014年11月离开孙老汉。
李老汉、赵老汉、孙老汉觉察到被骗后,先后到滕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二中队报案。接到报案后,刑警二中队会同洪绪派出所立案侦查,掌握侯某犯罪事实后,于5月15日将侯某抓获。(记者 甘倩茹 通讯员 刘阳河 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