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重庆的男子谭某跳入地铁轨道内
京华时报讯 (记者张剑)来自重庆的男子谭某跳入地铁轨道内,并用铁链将自己与铁轨锁在一起,导致一列进站列车紧急停车,其他多趟列车晚点。一审法院认定谭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谭某不服提出上诉。
昨天记者获悉,市三中院已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谭某在2011年时曾因犯破坏生产经营罪,被重庆市南岸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2012年底时被释放。2014年3月25日下午5点左右,谭某来到地铁1号线王府井站,仅坐了一站,在天安门东站下车。谭某下车后在站台游逛,大约5点15分左右,谭某突然跳进轨道内,双脚落在靠墙的广告牌空地上。谭某随后迅速沿着轨道向前跑,在跑了十几米后停下,用随身携带的铁链将左脚锁在铁轨上。随后,谭某又拿出一沓文字材料向站台抛撒。
地铁工作人员和民警先是劝谭某马上返回站台,但遭到了拒绝。由于在谭某身上未发现铁链的钥匙,民警最终使用液压钳将铁链剪开,这才将谭某带离现场。地铁公司的运营数据显示,谭某的行为导致多趟列车晚点。
庭审时,谭某称,自己就是为了制造一些“大动静”,引起社会关注,让有关部门重视其举报。事发后,他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而经鉴定,谭某的精神状况正常,实施违法行为时辨认与控制能力完整,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一审法院审理认定,谭某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3个月。谭某不服判决,向市三中院提出上诉。
市三中院审理认为,一审判决的定罪量刑和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原标题:跳地铁致晚点男子终审获刑)
(来源: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