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进贤县男子徐国华持刀砍击他人,致4人死亡
新华网南昌1月29日电 (记者胡锦武、赖星)因怀疑妻子外遇,并与之发生口角,江西进贤县男子徐国华持刀砍击他人,致4人死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9日在江西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透露,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徐国华死刑立即执行。
经审理查明,徐国华认为被害人徐大畅一直欺负自己,并怀疑被害人吴照华与他妻子邹某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败坏他以及家人的名誉,心生怨恨。2012年12月6日晚,徐国华与妻子邹某某发生口角、打斗后,携带刀具、铁棍,先后潜入被害人徐大畅夫妇和吴照华夫妇卧室,对其持铁棍击打后又持刀砍击,致4人死亡,并从吴照华家盗走手机等财物。
经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判处徐国华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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