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当时年纪小
初中的时候,我们班一男生喜欢上另一个班的一个女生,他就写了一封求爱信,叫一个与女生同班的哥们儿转交,恰好这哥们儿他妈是他的班主任。当他拿着信屁颠屁颠的回自己教室时,正好遇上了他妈。他妈见他这么高兴,问他怎么回事。这哥们儿当时太紧张了,也不知道是不是革命片看得太多,他把那信一搓,就往嘴里塞。说时迟,那是快,他妈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用一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捏住了他的鳃帮子,使他得嘴张得大开,然后用另一个手的食指和中指将信从嘴里取了出来。后果可想而知,我们班的这个同学在周会课上被请上了讲台。由于我们当时年纪小,认识上比较肤浅,所以一直认为他很丢人,现在我觉得他是为了爱情敢于行动的英雄。不过这家伙真够衰的,后来他不甘心又自己亲自送了一次,可是那个女生连看也没看就把他交给了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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